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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发出通知:坚决遏制捕捞贩销湟鱼行为
 
http://www.qhnews.com   西海都市报  2007-06-21 11:38
 

  青海新闻网讯 6月19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进入夏季旅游旺季以来,为了进一步使环青海湖地区非法捕捞和贩销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以渔为业有组织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打击,环湖地区餐饮点加工销售湟鱼的行为得到有效治理,努力实现湖上无人捕鱼、市场上无人卖鱼,省政府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海湖封湖育鱼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相关地区和部门要坚决遏制捕捞贩销的违法行为,要加大打击力度,重点查处影响较大的“渔霸”和鱼贩子,特别是对那些以暴力手段相威胁,长期有组织进行捕捞、贩销者,在掌握确凿证据的基础上,予以重点查处,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限期治理共和县境内的下社、尕日拉、向公等村,以及刚察县境内的新泉、红山等村及大水桥、151、鸟岛等重点地区。对加工、经营湟鱼的餐饮点,要依法予以警告、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各地要尽力拓宽以渔为业群众的就业渠道,帮助他们通过发展旅游、外出务工等增加收入,确保他们有比较稳定的收入来源;对因实施封湖育鱼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当地政府要统筹考虑,妥善安排好他们的生产生活。(作者:何敏)

 
 
  编辑: 李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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