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青海招商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由于严重违反国务院《旅行社管理条例》及国家旅游局《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超范围经营国内居民出境旅游业务,省旅游局已于2006年11月29日作出注销该公司的“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处罚决定。此案已经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年6月14日终审判决。维持我局的行政处罚。原青海招商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不再具备经营旅行社业务资格,任何旅行社及个人不得与其发生旅行社业务往来,违者将依照有关规定查处。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