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旅游局: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部门应对暴风雪天气气候事件准备工作自查的紧急通知》(旅办发[2007]181号)要求,为确保我省旅游企业和游客遭遇暴风雪时,能及时组织和调动各方面力量迅速、准确、高效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现将《青海省旅游行业应对暴风雪天气气候事件工作预案》印发你们,望参照预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青海省旅游行业应对暴风雪天气气候事件工作预案》
青海省旅游局
二00八年一月十五日
青海省旅游行业应对暴风雪天气气候事件工作预案
为切实做好暴风雪灾害的应对、救援准备工作,确保我省旅游企业和游客遭遇暴风雪时,各地旅游部门能及时组织和调动各方面力量迅速、准确、高效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一步完善《青海省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部门应对暴风雪天气气候事件准备工作自查的紧急通知》(旅办发[2007]181号)要求,结合我省冬季天气气候实际,制定本预案,并作为《青海省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补充部分,共同施行。
一、应对暴风雪天气气候事件工作原则
1、应对暴风雪天气气候事件应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游客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的原则。
2、应对暴风雪天气气候事件应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的原则。
3、应对暴风雪天气气候事件应坚持统一领导,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
4、应对暴风雪天气气候事件应坚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快速反应、及时救援、果断处置、全力抢险,最大限度减轻事故损失的原则。
二、应对暴风雪天气气候事件的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1、组织机构
(1)青海省旅游局应对暴风雪天气气候事件的应急、指导及协调救援工作,在青海省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2)各州、地(市)旅游局要根据当地气候实际,成立应对暴风雪天气气候事件领导小组,由主管局长担任组长,成员为属地各旅游企业法定代表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地区旅游行业应对暴风雪天气气候事件的预案编制、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筹备以及应急救援的指挥、协调工作。
2、工作职责
(1)青海省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省旅游行业及游客遭遇暴风雪时应急工作的协调、指导及善后调查处理工作;督导各州、地(市)旅游局做好应对暴风雪天气气候事件的防范预警和旅游企业、游客遭遇暴风雪时应急救援工作;汇总分析暴风雪天气气候事件各类信息,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2)各州、地(市)旅游局应对暴风雪天气气候事件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本地区旅游企业进行暴风雪天气的信息收集、传递、通报工作;协调当地政府、应急、安监、驻军部队、旅游企业搞好联防和防灾应急物资筹备;做好属地旅游企业、游客遭遇暴风雪时应急救援工作。
(3)各旅游企业作为应对暴风雪天气气候事件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做好本企业暴风雪应急值班工作,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做好相应救援物资储备,积极主动做好本单位暴风雪天气气候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三、应对暴风雪天气气候事件工作程序
(1)各级旅游局平时应积极做好应对暴风雪天气气候事件预案编制、演练、预警、防范及救援物资储备工作。
(2)当接到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风雪蓝色(一般)预警时,应立即告知属地旅游企业通知带团导游及时带领游客返回安全地区。
(3)当接到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风雪黄色(较重)、橙色(严重)预警时,在告知属地旅游企业及时通知导游带领游客返回安全地区的同时,应立即协调本地区暴风雪应急救援力量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4)当接到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风雪红色(特别严重)预警时,应密切关注本地区活动的旅游团队和属地旅游企业应对暴风雪天气气候事件的准备情况,及时启动本地区《旅游行业应对暴风雪天气气候事件工作预案》,协调救援力量对发生暴风雪地区的旅游团队和旅游企业及时进行救援。
(5)导游、领队在没有接到暴风雪预警通知,突然遭遇暴风雪,影响旅游团队的人身安全时,应立即与当地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救援,同时向所在旅游企业和当地旅游局报告。
(6)各州、地(市)旅游局在接到旅游团队、旅游景区(点)遭遇暴风雪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地区暴风雪应急救援预案,协调相关部门为旅游团队提供应急救援,对事故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并在第一时间向省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6)省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暴风雪事故报告后,应主动了解、核实相关情况及时启动《青海省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上报国家旅游局和省应急管理部门,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指导工作。
四、暴风雪事故的报告及预警提示
一、事故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组团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险处理的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联系电话。
二、预警提示
各地旅游局应认真落实暴风雪预警、提示、通报制度,积极与当地气象部门建立气象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本地区的相关气象信息,适时向属地各旅游企业发出暴风雪警告、警示,积极督导旅游企业做好应对暴风雪事故防范及救援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逐级上报。
五、要求
(一)各地旅游局、旅游企业要认真做好应对暴风雪天气气候事件的防范工作,完善相关应急预案,抓好预案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程序,了解应急救援力量的组成及分工、掌握基本医疗救治常识,提升救援能力。
(二)各地游局要切实做好暴风雪预警预报工作,各旅游企业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慎重组织和安排旅游接待工作,做好风险控制,避免暴风雪天气气候事件造成的损失,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三)各地旅游局、旅游企业要围绕暴风雪应急救援工作认真落实应急救援值班制度,随时保持信息畅通,保证各级响应的相互衔接,确保暴风雪天气气候事件发生后能够及时救援。
青海省旅游局
二00八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