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旅游集团公司: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青海湖景区国有资产交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本次交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把握原则,要把这次交接工作放在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青海湖景区实施“统一保护、统一规范、统一管理、统一利用”的战略部署的高度,坚决拥护和支持省委、省政府的决策,精心组织,按期完成青海湖国有资产交接工作。
二、严格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青海湖景区国有资产交接工作的通知》精神交接青海湖景区人员和资产,确保人、财、物的平稳过渡。
三、本着服务大局、为职工负责的态度,对交接中出现的所有问题,要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与协调,防止和杜绝各类不稳定因素发生。
特此通知
二OO八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