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公告
  现在的位置:青海新闻网 旅游频道旅游公告 →正文
“白鹿仓”创新特色经营版块 跻身国家级民俗文化之列
来源: 西部网
发布时间: 2016-12-20 10:18:23
编辑: 孟宁

    编者按:

    当民俗融入温暖人性,建筑也变得平易近人

    当民俗有了信仰文化,孕育的情感将世代相传

    当旅游遇见热气球,天空也爽朗斑斓起来

    用先天和后天的智慧打造全景式独特文化体验

    来这里的人才会得到更多满足……

    近些年,随着旅游需求多元化、旅游消费转型、旅游产业提升、城镇改革深化等多种因素,民俗旅游已成为旅游业改革创新的聚集点。民俗创意文化旅游自提出以来,就一直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与认同。

    陕西锋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双”)积极响应省市政府规划,以民俗文化为依托,以保护和传承地方特色为目的,以民俗文化体验为核心,整合区域文化资源,创新旅游模式,斥资35亿元人民币,于上风上水之地白鹿原上打造全景式民俗文化旅游项目——“白鹿仓”。白鹿仓属西安市政府2016年82项重点工程之一,目前正在纳入省政府重点工程项目。景区占地面积2100亩,通过高水平的规划和精心的院落建筑设计,营造民俗文化历史场景,并独创“白鹿之眼”热气球与“白鹿之隐”房车营地等特色旅游项目,创新打造集现代、时尚、高端、社交等功能于一体的高端旅游平台,促进了设计创意产业与主题旅游产业相融合的产业链的形成。同时,锋双计划二期将推出白鹿书院、白鹿庙、白鹿原老宅子、传统作坊、中医堂、农耕水车展示区、亲子乐园及中国民俗物件交易平台等,将进一步成为主题特色突出的多元化复合景区。

    流淌在骨子里的历史与情怀——走近白鹿仓,物景天华,“白鹿之仓”由陈忠实《白鹿原》古街、民国街、陕南水街、非物质文化展示区、生态农业、文化艺术展览表演区等近二十余个主题板块组成。建筑水景,古韵雅致,绿地河滨,现代繁华与传统文化交相辉映,生态美景与民俗人文相得益彰,可以轻抚、可以凝视、可以沉醉、最适合触摸、最适合感受。猎取一片值得夸耀的阳光——百米高空的热气球“白鹿之眼”,媲美世界著名的热气球项目,致力于打造世界一流的集展示、赛事、体验、观赏为一体的热气球盛会,将创造西北地区首个规模化、专业化、高品质热气球嘉年华活动典范,开创热气球365天自由天天飞的先河,高居半空俯瞰,醉人风光大于360°。

    离开喧嚣发现自然的快乐——“白鹿之隐”作为白鹿仓景区的高端奢隐系列房车营地项目,以中国庭院式建筑布局,整合白鹿原及三秦地域文化,房车、温泉、庭院,传递给每一位顾客咫尺山林,静谧如风的跨时空奢隐享受和绝妙的休闲度假新体验。建成后,营地中将停靠100余辆时尚房车,每辆房车配备独立庭院,庭院中生活设施齐全,并配有温泉泡池……同时,为了满足游客的不同需求,营地设有VIP营、商务洽谈营、情侣营、亲子营、聚会营等多种类型。

    行走的身驱不走寻常路——“白鹿之翼”是由西安东三环南端直达景区的亚洲最长城市高空观光缆车,建成后与地铁5号线无缝连接,游客乘坐白鹿之翼,南望秦岭,北眺渭水,西瞰古城,东览乡村,百样风光,尽收眼底。未来,白鹿之翼的二期三期工程还将跨越浐河,到达曲江。

    魅力惊四座——“白鹿之魂”《史诗•长安•白鹿原》由著名导演执导,融合声、光、电、影像等现代科技为一体,极具视觉、听觉、感觉冲击力的大型演艺项目,融合了周秦汉唐十三朝的文化精粹,情景再现中国精神、中国梦之壮丽画卷,将成为国内旅游文化演艺的巅峰之作。

    以虔诚的心态,珍视文化遗产——“白鹿仓文博园”作为全国最大,也是全国唯一的民俗文化博物院,将集中展示历经三十年,走遍全国各地,收藏的自明清以来的十五万件珍贵藏品,涵盖先辈们衣、食、住、行、用、娱、医、商、学等诸多方面,传播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从而极大地丰富了白鹿仓民俗文化旅游景区的文化内涵。

    锋双董事长董旭锋坦言,白鹿仓始终以驱动区域经济发展为已任,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为目标,将改变并引领人们的消费旅游习惯,不仅在激活白鹿原文旅资源上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更加在实现三产融合的道路上一步一个脚印。白鹿仓人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将用实际行动更好地服务大众。相信,白鹿仓必将成为本地乃至全国最具影响力的民俗文化名片。

    寻找白鹿之灵,体味民俗艺术,冒险热气球,距离城市中心不足一小时的交通距离,随时携三两知己,亲密爱人,或举家前往,有良辰美景、有院落雅致、有流水潺潺……有你最想要的民俗全景体验!诚意满满,在这个冬天,暖你心田,请拭目以待。 

相关新闻↓
  [ 返回首页 ] 字体大小[ ] [ 打印 ] [ 进入青新论坛 ] [ 关闭窗口 ]
   
 
青海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青海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E-mail:webmaster@qhnews.com 新闻登载许可国新办[2001]55号 青ICP备08000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