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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税务联合惩戒在宣传

来源:青海省税务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1-11 11:21    编辑:钟晶

  2019年1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公布办法》正式实施。西宁市税务局高度重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公布和惩戒工作,主动遵照改革的新要求、新变化,认真组织开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公布办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联合惩戒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税收稽查震慑作用,引导和促进纳税遵从,维护税收经济秩序,推进税务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从协同出发,巩固稽查阵地。省、市局同基层局三级联动召开座谈会,针对日益频繁的重大违法税收案件,就如何规范涉税流程、如何从源头上促使纳税人守住税收“底线”、如何有效的打击税收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深入探讨,明确坚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通报、及时查处。

  从基层出发,夯实宣传基础。对新办法的宣传,西宁市税务局在全市各办税服务厅,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公布办法》通过展板、宣传资料,LED屏幕上循环播放税收违法“黑名单”标准和联合惩戒措施等方式,让纳税人了解《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公布办法》的主要内容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及联合惩戒给纳税人带来的负面影响,明确税收违法的利害性,牢固树立“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寸步难行”的意识。

  从联动出发,拓展宣传方式。西宁市税务局联合西宁曹家堡机场共同开展税收违法“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宣传活动。活动通过在机场设立宣传展台,由税务干部和机场工作人员主动向机场乘客和周边商铺发放宣传资料,为他们详细讲解税收执法“黑名单”公布标准和联合惩戒措施,其中就《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公布办法》中的禁止出境等内容进行了重点宣传。

  从媒体出发,增强社会影响。西宁市税务局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不同宣传覆盖面,在《青海日报》《青海法制报》《西宁晚报》和西宁税务官方网站、税务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媒体平台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公布办法》的相关规定明确违法行为界定标准和惩处措施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显示了全市税务系统打击税收违法行为、做好联合惩戒工作的态度和决心,切实提高了新规定在社会公众中的认知度和影响力。

  省、市稽查局与基层局调研座谈

市稽查局深入西宁曹家堡机场开展税收宣传

深入辖区商铺为纳税人宣传

深入辖区行政服务大厅开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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