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2007冬季封湖育鱼专项行动”接近尾声,李某某、扈某某、潘某某因涉嫌非法捕捞青海湖湟鱼被依法惩处。
从2006年开始,李某某单独或伙同他人在青海湖北岸非法捕捞湟鱼,被当地渔政执法部门查获。2007年6月至7月,李某某、扈某某、潘某某仍不思悔改,多次非法捕捞、贩运湟鱼,并在西宁地区销售。2007年11月,被告人扈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供述了伙同李某某等人非法捕捞湟鱼的事实经过。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据有关法律,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两年;判处被告人扈某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判处被告人潘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作者: 申维祖)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
捕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