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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民法总则草案
来源: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2017-03-11 09:09:34
编辑:孟宁

  青海新闻网讯 3月10日,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青海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民法总则草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

  代表们一致认为,制定民法总则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完善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和重大举措。同意提请本次大会通过。

  王建军代表说,民法总则草案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精神,体现了为民理念、时代特征、中国特色,具有很强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出台的条件已经具备、时机已经成熟,完全赞同这个草案。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民法总则,一是宣传好。将民法总则宣传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相联系,纳入普法计划,深入开展“七进”活动,着力构建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衔接好。把行政法要求与民法总则结合起来,更深一层推动、更进一步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三是落实好。紧密结合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实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更好平衡社会利益、调整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建设法治社会。

  穆东升代表说,听了张德江委员长所作的报告,进一步深化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认识,进一步坚定了“四个自信”。报告紧扣时代有创新、保障改革有作为、体现民意有担当、履行职责有成效,让我们切实看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伟大实践。我完全赞同。民法总则草案体现了中国节奏、中国特色,体现了宪法精神、人民意愿,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在我国法制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从体例看,各章之间衔接紧密,逻辑清晰,排列科学;从内容看,全面充实,针对性可操作性强;从立法技术规范看,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与民法典各编的有机衔接,确保立法质量;从民族性和时代性看,立足中国实际,体现公民权利宝典的特点,完全同意本次大会通过。王晓代表说,赞同民法总则草案。总体看,草案已经比较成熟,一是书写了党领导立法的新篇章,是一次在党的领导下高标准高质量立法的生动实践;二是创立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标杆,必将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留下深刻印记;三是展示了保障人民权利的新高度,体现了以人为本、立法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使命担当。

  王予波代表说,制定民法总则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现实需要,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是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迫切需要,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民法总则要突出民本,顺乎民意,保护民权。

  任茂东代表说,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的民法总则草案坚持了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对民法典编纂工作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人民立场,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规则意识,增强道德约束,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立足中国国情。草案结构合理,内容成熟,同意提请本次大会表决通过。

  刘莉代表说, 民法总则符合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符合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草案内容丰富,条理清晰,涵盖面广,是我国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这部法律的制定出台有利于健全民事法律程序,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提升国家现代化治理水平。我完全赞同。

  尼玛卓玛、何峰、程苏、邓晓辉、李小松、诺卫星、娘毛先等代表分别发言,赞同民法总则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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