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委召开二届二十一次常委会议
来源: 海东时报
发布时间: 2017-07-28 14:53:26
编辑: 易 娜

  青海新闻网讯 7月27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于丛乐主持召开中共海东市第二届委员会第21次常委会议,听取上半年全市经济形势分析及下半年重点工作建议的汇报以及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全面依法治市等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今年上半年海东的经济工作总体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宏观经济延续了基本平稳的良好态势,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等主要经济指标高于全省,好于预期,成绩来之不易。会议强调,经济工作是党的中心工作,做好全市下半年经济工作,要牢牢把握中央、省委、市委对经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把从严管党治党要求贯穿在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之中。要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要求,围绕市委二届二次全会工作部署,紧盯全年目标任务,着力抓基础、抓重点、抓项目、抓融资、抓改革。各级各部门要在上半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全力以赴推进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经济发展,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会议强调,党的建设是各级党委(党组)的第一责任和第一要务,是主责主业。

  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各项工作要求,以党的思想政治建设为统领,结合海东实际,继续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要进一步抓好《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着力发挥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要继续巩固、持续推进具有海东特色的党建工作,全面推进全市党的建设工作上水平。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加强党性修养,带头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要求。

  会议要求,各级要清醒认识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注重把握中央、省委通报的意识形态领域中要注意防范的问题,切实增强斗争意识,强化正面引导。在全面依法治市方面,今后要按照中央、省、市要求,重点抓好治理性、惩处性、打击性、成效性的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并注重评估成效,实现政治、法律、社会效应相统一。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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