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8日)
红十字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红十字事业发展。为促进我省红十字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红十字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的境况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好地发挥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服务现代化新青海建设。
未来5年,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应急救援能力显著增强,应急救护培训持续强化,人道救助实力稳步提高,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捐献数量质量大幅提升,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治理结构更加规范有效。到2035年,全省红十字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分层分类的红十字救助体系不断健全,应急救灾救援提质增效,应急救护知识普及覆盖面达到全省总人口的15%以上,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能力明显增强,人道救助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发挥更加凸显,捐献管理规范化建设不断巩固,红十字会成为促进新时代公益事业、社会进步事业的重要力量。
二、高水平开展“三救”工作
1.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充分考虑我省高原地区基础条件薄弱、自然灾害多发频发、服务管理半径大等因素,结合农村牧区实际,把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政府灾害应急响应体系,将红十字备灾救灾中心(物资储备库)建设列入各地防灾减灾规划,支持红十字会建设、维护备灾救灾等工作必需的基础设施,储备必要品种和数量的救灾物资,作为全省救灾物资系统的有效补充。支持红十字会依托行业、志愿者组建各类救援队伍,配备救援装备,提供救援保障,完善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流程,建设实训基地,强化救援演训,加强救援队伍管理和指挥调度,提升救援专业能力和水平。
2.建立应急救护培训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普及中的作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基地标准化建设、救护师资和救护员队伍建设,强化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应急救护培训,提高全社会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普及程度。科学布设自动体外除颤仪,建立监管制度,落实工作责任,提高现场应急救护效能,服务健康青海建设。
3.拓宽人道救助领域。支持红十字会面向困难群众开展社会救助、防灾减灾等人道救助服务,联合相关部门推动博爱家园、博爱校园、应急避险场所和红十字急救站等工作。完善人道服务体系,开展健康服务、大病救助、困难帮助等活动。发展医疗、康复、养老等与其宗旨相符的社会公益事业,并给予政策支持。
三、高质量推动“三献”工作
1.参与推动造血干细胞捐献和无偿献血工作。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校学生等参与造血干细胞捐献、无偿献血活动。支持红十字会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动员、血样采集、信息录入、回访确认、捐献随访等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建设非血缘造血干细胞捐献爱心采集室,为志愿者完成捐献采集提供方便,做好捐献者个人资料的保密工作。加强各级红十字会与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统筹推进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共同宣传、共享资源、协同发展。
2.规范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支持红十字会依法参与、推动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动员、意愿登记、捐献见证、缅怀纪念、人道关怀等工作。建立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地方性法规,健全组织体系,完善协作机制,强化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发挥协调见证作用。加强青海省红十字人体器官捐献博爱纪念园的建设与管理。健全捐献褒扬关爱机制,发挥红十字会作用,多渠道筹集资金,设立人体器官捐献人道基金,为捐受双方提供必要的人道救助。
四、大力弘扬红十字精神
1.加强志愿服务。支持红十字会发展红十字志愿者队伍,鼓励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参与红十字志愿服务,积极助力生态环境保护、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工作。支持红十字会有效组织志愿者嵌入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中心及社区其他公共服务场所开展服务。实施红十字志愿服务拓展工程,按专业、分领域发展志愿者,组建志愿服务队伍,为红十字志愿者购买相关保险,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开展符合红十字宗旨的志愿服务活动。
2.推动文化传播。加强宣传部门对红十字文化传播工作的指导,讲好青海红十字故事,营造有利于红十字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新闻媒体积极支持红十字会建立人道宣传平台,加强对红十字会法及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等法律法规、“三救三献”核心业务的宣传报道,及时挖掘典型人物事迹,宣传人道文化,提升红十字会的公信力和感召力,营造向上向善的舆论环境。推动全省各级红十字会积极响应“懂青海、爱青海、兴青海”的时代号召,持续繁荣发展青海特色红十字文化。
3.建立激励机制。按规定对在全省各级红十字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予以褒扬,对有突出贡献的生活困难个人和家庭提供救助和帮扶,对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积极交流使用。在我省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银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志愿者,省内凭相关证件免费游览政府投资兴办的旅游景区等场所,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规范红十字志愿服务记录和信用管理,建立完善红十字志愿服务激励保障制度。
五、着力构建人道服务新格局
1.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党组织建设,选好配强领导班子。结合各地实际,理顺县级红十字会管理体制,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加强红十字会理事会建设,健全执委会,依法设立监事会,不断完善理事会决策、执委会执行、监事会监督的治理结构。
2.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支持红十字会依法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以博爱家园、博爱校园、应急避险场所、乡村卫生室、红十字急救站、应急救护培训基地等为阵地,因地制宜参与社区治理、防灾减灾、产业帮扶、精神文明、健康促进、人道传播等红十字工作,在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乡村振兴中发挥红十字会的人道作用。
3.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赋予红十字会的职能职责,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学习交流、实践锻炼等工作力度,践行“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要求,着力提升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建立一支凡事讲政治、谋事为群众、干事重实效、业绩创一流的专业化人才队伍,为全省红十字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4.提升人道资源动员能力。支持红十字会加强爱心资源开发,培育特色公益项目,放大项目筹资效应。更好发挥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在自愿基础上,以捐赠、资助等慈善公益方式对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进行分配。建立红十字基金会,拓宽人道资源动员渠道,增强救助实力,创建救助品牌,提高捐赠款物的使用效率。探索创新人道资源动员机制,创新筹资理念,提升网络筹资能力,提高人道筹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六、保障措施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红十字工作,将发展红十字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人员力量、工作经费、办公场地等方面给予支持。积极推荐优秀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作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积极支持红十字工作,合力推动形成党建引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充分发挥智力优势、资源优势,宣传红十字知识,支持红十字工作,参与红十字监督,多做解疑释惑、建言献策、推动发展的实事。全省各级红十字会要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努力形成推动红十字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加强红十字品牌保护、声誉管理、冠名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和风险评估工作,依法查处冒用、滥用、篡改红十字标志和名称的违法行为,维护红十字品牌形象,提高红十字会的社会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