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化,加快缩小区域教育差距
1. 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制定以学校校舍建设、安全防范、教学仪器装备、数字化基础环境、学校班额、教师配备等为主要内容的青海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项目,建立义务教育学校达标建设台账,加强教学辅助用房、生活用房、运动场地、给排水、供电取暖等基础设施建设,开展防灾、消防、抗震安全隐患治理,动态消除危房,支持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及设备更新,切实改善学校教学、生活和安全保障条件,逐步实现全省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到规定标准,缩小城乡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差距。
2. 推进教育数字化赋能行动。推进学校网络基础设施迭代升级,促进校园有线、无线、物联网三网融合,建设高速校园网络,实现班班通。以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全域应用试点为契机,推动师生用好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和省级平台资源,探索人工智能赋能教育发展的新模式、新路径。加强智慧课堂、智慧作业、线上答疑、个性化学习、过程性评价、网络教研等数字化多场景应用,为每位学生提供更加公平和优质的教育。建设青海智慧教育平台,开发有青海特色的德智体美劳教育教学资源和教育教学管理、校园安全管理系统,以智能化赋能教育治理,逐步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3. 完善区域教育发展跟踪问效机制。推动县(市、区)之间缩小办学水平差距,教育资源配置重点向薄弱县(市、区)倾斜,切实兜住办学条件底线,建立薄弱县(市、区)学校办学条件改善跟踪评估和定期调度机制,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评估内容,督促政府加强统筹。建立地区教育资源配置责任制,对新建改扩建项目实行跟踪问效,严防重复建设,杜绝资源浪费。
4. 加快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发展。拓展教育帮扶成果,充分发挥对口援青、东西部协作等机制,坚持“输血”与“造血”并重。改革省内青南支教模式,整合西宁、海东等地区学校教师力量,“组团式”帮扶青南地区薄弱义务教育学校。支持资源不足且有意愿的青南地区省内异地办学,缩小区域间办学差距。压实责任、完善机制,巩固控辍保学常态化清零成果。实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工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校园文化示范校建设。全面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全面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实现学前儿童听懂敢说会说普通话,确保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少数民族高中毕业生熟练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加快在特殊教育学校推广使用国家通用手语和盲文工作,提升推广程度和规范使用质量。
二、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加快缩小县域内城乡教育差距
5. 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和布局。适应学龄人口变化和流动趋势,结合服务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制定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指导意见,建立与常住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按实际服务人口规模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人口聚集地区倾斜。编制城镇义务教育学位配置标准,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学校政策,支持各地区优化教育布局,整合小、散、弱的乡村教学点,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确保开齐开足国家课程,提高办学效益和质量。
6. 实施扩优提质行动。指导各地区按照3年1个周期编制扩优提质发展规划,推进“四个一批”计划(高起点新建一批学校、优质学校扩招一批、集团化办学提升一批、城乡一体化结对帮扶一批)。“一校一案”制定现有学校成长计划,进一步扩大优质资源供给,加快办好一批质量较高、群众满意的优质学校。市、县两级对所属基础条件、办学水平和群众认可度高的义务教育优质学校制定挖潜扩容工作方案,充分利用现有校舍资源,通过改扩建、新建校区、合并周边薄弱学校、倾斜调配教师编制等方式,在不产生大班额的情况下,进一步扩大优质学位供给。
7. 办好农牧区寄宿制学校。制定农牧区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指导意见,优化农牧区学校布局调整,改扩建项目向市政等基础设施完善的乡镇倾斜,因地制宜完善农牧区寄宿制学校配套设施,满足农牧区学生入学需求。加强寄宿制学校规范管理,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寄宿制学校教职工配备,逐步建立安保、食堂、宿管、卫生健康等方面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减轻专任教师工作负担。建立低年级学生和特殊群体学生关爱帮扶机制,重视身心健康教育,加强家校协同育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非寄宿制学校提供学生就餐和午休条件。
8. 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以学生为中心,坚持因材施教,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着力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实施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辅导。强化教育教学管理,建立和完善学校管理常规、学生学习常规、教师教学常规等机制,注重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完善国家课程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围绕课程目标、课程内容、教材使用、教学评价等开展过程性监督,督促各地区各学校全面落实国家课程,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提升教育科研水平,构建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导、教研机构为主体、中小学校为基地、相关单位通力协作的教研工作格局。健全完善县、校两级教研工作模式,推动各地区各学校常态化开展区域教研、网络教研、校本教研,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数字素养,深入推进双师课堂建设,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缩小城乡差距。发挥高校公共教育资源优势,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水平。
9. 深化质量评价改革。深入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开展县域、学校、学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落实国家级、省级年度质量监测,发挥评价监测的诊断、改进和激励作用,注重增值评价,强化监测结果运用,推动义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制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加强中考命题队伍建设,完善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评价方式,强化实验操作能力考核,构建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标准。
10. 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市县三级政府建立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机制,明确目标责任,将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通过国家督导评估验收作为重要指标,纳入省政府与市(州)政府年度目标。各市(州)指导所辖县(市、区)制定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方案。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机制,建立县(市、区)自评、市(州)复核、省级评估的工作模式。
三、推进义务教育师资均衡配置,加快缩小校际办学差距
11. 建立示范引领机制。推动县域内学区制管理和市(州)域内集团化办学改革,充分发挥优质学校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建立以“城镇学校+乡村学校+教学点”为基本组合的发展共同体,促进先进理念辐射引领、骨干教师有序流动、教学资源有效共享、教学教研一体推进,促进优质学校常态化辐射带动乡村薄弱学校。薄弱学校、小规模学校探索发展新路径,依托网络资源、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开齐国家课程,提高教学质量。
12. 依照国家课程方案配齐配足教师。落实中央关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统筹管理相关规定,依据国家课程方案配齐配足学科教师,着力加强思政课、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科学和心理健康、特殊教育教师配备,确保以县(市、区)为单位实现教职工编制全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教师资源“蓄水池”,及时补充短期离岗教师空缺,保证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13. 推动教师有序交流轮岗。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以学区或集团化办学为载体促进城乡间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加快县域内师资均衡配置,实现教师交流轮岗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县域内中小学教师统筹管理,开展紧缺学科教师巡回教学,促进思政、科学、体育、艺术、心理健康等紧缺学科教师校际共享。推动建立新招聘教师在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跟岗实习制度,培养更多优质新教师。
14. 健全教师培养培训机制。制定实施教师发展提升规划,完善师范生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体系,加强师范生入职前和入职后培训,强化师范生基本功、学科能力训练,以及数字素养、综合素质和育人能力培养。深入实施国家优师计划和省级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建立在对口援青省份培养公费师范生机制,加大艰苦地区紧缺学科教师培养和补充力度。根据不同学段、不同学科、不同地区教师专业发展需求,深入实施新时代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骨干教师成长、能力提升培养培训计划,推动教师分层分类、阶梯式成长,培养“懂青海、爱青海、兴青海”的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好用好名师名校长工作室,支持每个县(市、区)至少组建1个名师或名校长工作室。
15. 完善保障激励机制。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完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办法,依据困难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加快实施艰苦边远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计划。落实好乡村教师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制度。将到乡村学校或办学条件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必要条件,3年以上作为选任中小学校长的优先条件。对乡村学校或办学条件薄弱学校作出突出贡献的校长和教师,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表彰奖励工作。
四、推进义务教育关爱制度化,加快缩小群体教育差距
16. 加强招生入学管理。加强省级统筹监督,市(州)、县(市、区)分别做好初中升学、小升初招生管理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持续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改革成果,探索建立教育、公安、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数据共享,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制度,确保不同群体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有序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规模,不断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招生范围内初中学校,确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薄弱初中倾斜。
17. 推动特殊教育融合发展。聚焦保障残疾少年儿童平等接受教育权利,持续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提升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水平,推进普特融合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加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评估安置工作,精准认定随班就读、特校就读和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切实提高残疾学生入学安置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学生补助政策,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补助水平。优先将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纳入资助范围,对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予以补助。
18. 精准关爱特殊群体学生。实施特殊群体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完善摸排制度,强化相关部门的数据交换共享,加强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爱帮扶,建立学校积极主导、家庭主动尽责、社会有效支持的协同育人机制。强化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做好特殊群体学生救助供养,保障基本学习、生活需求。全面推行中小学全员育人导师制。
五、健全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工作格局,提升资助精准化水平
19. 构筑更加完善的教育资助机制。调整完善覆盖各学段教育资助措施,健全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在园幼儿免除保育教育费等。坚持和完善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为学生免除学杂费、提供免费教科书,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免除学杂费,给予教科书费补助。对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免除学费,给予教科书费补助。完善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20. 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严格实施大宗食材采购“四统一”,按照规范程序统一招标,规范公开公示内容,全面提高膳食营养水平和供餐质量。落实县(市、区)政府主体责任,定期组织教育、财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营养改善工作督查,强化资金监管,保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资金安全和食品安全。
21. 提升学生资助精准化水平。进一步规范资助工作流程,充分依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对系统内中央下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进行线上比对和线下摸排,确保系统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资助。通过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方式,合理认定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象子女给予重点关注,确保符合享受政策的学生应助尽助。推动各地区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状况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情况,差别化确定资助比例和标准,提升学生资助工作的精准度。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确保资助信息公开透明。
六、统筹推进面向学生的其他公共服务,全面提升育人质量
22. 加快发展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统筹优化城镇新增人口集中地区的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持续改善薄弱园办学条件。完善幼儿园管理体制,建设以公办中心幼儿园为依托,辐射村园、巡回支教点,实现城乡村一体化管理。完善普惠性民办园扶持政策,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深化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与创建工作。深入实施“县中托管”帮扶工程,稳步推动省外异地办班,持续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供给。建设一批具有科技、人文、外语、体育、艺术等方面特色的普通高中,支持综合高中发展。
23. 加强学校卫生保障和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各部门协同推进健康学校建设工作机制,深化中小学生健康促进行动,统筹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健康知识普及、预防接种、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等工作。省级开发建设学生体质健康数据管理平台,规范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与抽检复核,建立学生健康档案,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建好医务室和保健室,采取学校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医院派驻、医师托管等方式,配齐专兼职卫生技术人员。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提升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
24. 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深化学生心理健康促进行动,配齐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加强心理辅导室建设,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筛查监测、咨询服务、干预处置“四位一体”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机制,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和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格局,多措并举培养学生积极乐观的心理品质,保证心理重症学生及时就诊治疗。持续深化学校体育固本行动、美育浸润行动、劳动教育促进行动、科学教育促进行动,护航学生健康成长。
25. 丰富文化体育服务。深化体教融合、文教融合,充分发挥公共文化体育和科普资源重要育人作用,落实博物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按规定向学生免费开放政策,有条件的公共体育设施、科技馆和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学生开放。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适当延长开放时间,并增设适合学生特点的文化体育和科普活动。鼓励各类主体积极举办体育、美育竞赛展演,发挥劳动教育基地、研学基地、体艺培训机构等作用,丰富青少年成长平台,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创新开展优秀影片进校园活动,保障每名中小学生每学期至少观看2次优秀影片。
26. 做好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创业服务。加强学校毕业生职业生涯教育和就业创业指导,开发以全覆盖、精准化、特色化为目标的就业指导课程,切实增强学生生涯规划意识。办好职业规划大赛和“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等系列赛事,发挥创业孵化基地作用,推动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成长落地。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拓展就业岗位,强化困难群体帮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健全完善有进有出、有增有减的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深入实施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落实好国家异地中职招生计划,实现高质量就学就业。认真落实毕业去向登记制度,提升就业监测工作质量、时效和规范化水平。
七、保障措施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加强体制机制、学校布局、队伍建设、条件保障等方面的系统设计,建立部门定期协商机制,原则上不制定配套文件。强化省级统筹,充分发挥市级政府作用,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责任,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投入的重中之重,落实教育领域省与市(州)、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确保“两个只增不减”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宣介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新进展、新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