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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举行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授牌仪式
 
http://www.qhnews.com   青海新闻网  2007-12-12 18:29

授牌单位领奖牌

  3月5日,西宁市的街头热闹非凡,各行各业的职工与武警官兵们走上街头为市民们作义务宣传和服务,这是开展学习雷锋活动的内容之一。

  也就是这一天,共青团青海省委、青海省检察院等相关单位在街头隆重举行了青海省荣获第五届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授牌仪式,青海省的湟源县检察院和乐都县检察院获此殊荣。

  据了解,自1999年起,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在检察系统率先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九年来,这项活动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现已拓展到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执法等十几个行业系统,各地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青海省检察院高度重视创建活动,从一开始就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的办事机构,按照团中央、高检院的要求,在共青团青海省委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做了大量承上启下、协调配合、督促指导、法律服务等具体工作,为青海省检察系统的创建活动步入规范化、经常化,发挥了积极作用。迄今为止,已有11个检察院获得全省、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其中,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就达7个,树立了青海省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全国人大内司委的有关领导对检察机关的创建活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赞扬。


  利用授牌仪式之机,西宁市城北区检察院走上街头宣传青少年维权

  在谈到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的重要意义时,青海省检察院侦查监督处长贾湟湟川告诉记者说,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是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个方面力量,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措施。这项活动有利于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关注和参与青少年维权工作;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有利于加强政法队伍和相关部门内部建设,树立良好社会形象;有利于密切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调动广大青少年投身两个文明建设的积极性。 (李维)

 
 
  编辑: 雪念心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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