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购物消费索要发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可是有不少消费者在消费后,经营户总是以多种理由不提供发票。近日,市民马先生向本报热线反映,他在热带雨林国际休闲俱乐部消费24次后,该俱乐部均以“暂时没有发票”为由不向他提供发票。
就此情况,记者来到位于西川南路的热带雨林国际休闲俱乐部,找到了该俱乐部总经理李先生。据他介绍,该俱乐部是今年10月15日开始试营业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都是刚办下来的,但由于税务部门暂时没有税控机,再加上税务部门提供的定额发票不够使用,才导致消费者拿不到税务发票。“我们正在向地税部门申请领取一批定额发票,届时,未领取发票的消费者可以拿以前的消费凭证来换取发票”,李先生说。随后,记者来到市地税局城西分局了解情况。据该局税源一科科长费军介绍,近段以来,地税部门确实没有税控机,但地税部门一直在提供定额发票。并据她介绍,热带雨林国际休闲俱乐部是今年11月28日办理的税务登记证,该俱乐部在办理税务登记之前的试营业期间,税务部门已经为其提供了8万元餐饮服务业定额发票。12月份,地税部门又为该俱乐部提供了35.25万元餐饮服务业定额发票。“为了方便商户领取税务发票,我们专门开通了‘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服务,不存在定额发票不够用和不方便领取的现象,针对消费者反映的这种情况,我们将对热带雨林国际休闲俱乐部进行告知和教育,如果再发生拒开发票的事情,我们将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费军说。
在此,地税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发票不仅是消费者消费某种商品、接受某种服务时的重要凭证,也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消费者在消费后,如果经营方没有提供消费发票,消费者可直接向地税部门举报投诉,不要轻信经营方的各种借口和理由。(作者:朱晓雯肖子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