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佳节倍思“民”
许书琴
春节将至,“每逢佳节倍思亲”,乃人之常情。作为新形势下的领导干部,则应每逢佳节倍思“民”。
然而,现在却有一些领导干部,无论是从感情上,还是行动上,已经离群众越来越远。每逢佳节,他们思“民”之情溢于口头,思“官”之情则物质先行。“思民”还是“思官”,只一字之差,却是检验其党性修养和领导素质的尺度之一,反映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思想境界。前者体现出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的公仆情怀,后者则暴露出自私自利、买官求荣的卑鄙心理。境界不一样,行为就不一样,其结果也就完全不一样。
每逢佳节倍思“民”,是人民公仆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但也并不意味着平时就可以不思民。恰恰相反,它是以“年年月月常思民”为前提的。很难想象,一个平时根本不思民的人,逢年过节能做到“倍思民”。当然,我们不能随着节日气氛的浓烈才产生思民的情感,而要和风常吹,好雨常下,温暖常送。
“年年月月常思民,每逢佳节倍思民”,才能体现共产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才能映照出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情怀。每一位共产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都要从自己的工作实际出发,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领导作风。
“廉关”需要好“门神”
李子
据报载,某地纪检部门为了让干部在“年关”前后过好“廉关”,防止公车旅游、收受代金证券等违纪行为的发生,专门选派纪检干部到本地各旅游景点和商场超市巡查,对发现的违纪行为进行现场取证,并于年后统一进行处理。
笔者为这种做法叫好!在各种节日,特别是元旦、春节期间,常常是各种违纪行为的高发期,也是公车旅游、收受代金证券等各种违纪行为的高发期。这种做法也许不能从根本上防止违纪现象的发生,但毕竟为干部过好“廉关”派去了“门神”,抓住了“年关”前后违纪行为的特点,针对性强,起到提醒和震慑作用。
给“廉关”派去“门神”,也使干部在自律的同时有了“他律”,不失为一种行之有效的好方法。真诚希望每道“廉关”前都有铁面无私的“门神”坚守岗位,也希望每个干部都能当好自己的“门神”,顺利通过每一道“廉关”!
《人民日报》 (2007-01-16第1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