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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要“清明”
 
http://www.qhnews.com   人民日报  2007-04-25 12:46
 

  清明扫墓,追念先人,寄托哀思乃人之常情,无可厚非。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清明扫墓、祭祖的方式越来越多,然而,有些地方风气却“越扫越浑浊、越祭越变味”,往往由此导致许多不良后果。

  尤其令人忧虑的是,一些党员干部在清明扫墓中铺张浪费,搞什么跨乡过县“寻根问祖”和“宗族大祭”,浩浩荡荡讲排场、求威风。有的借机损公肥私,搞公车接送,用公款吃喝玩乐;有的大搞封建迷信活动,用于祭祖的物品也越来越“现代化”,纸质别墅、轿车、彩电、冰箱等“家电”应有尽有。这些做法不仅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而且从客观上起到了宣扬封建迷信、愚昧落后思想的副作用,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背道而驰。

  清明节扫墓祭祖,但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带头做到“清明”二字。“清”,清廉也,做到公私分明,洁身自爱;“明”,文明也,坚决摒弃封建迷信,倡导科学文明。如此,清明才会真正“清明”,社会风气才会真正“清明”。(作者 许书琴)

  《人民日报》 (2007-03-27第13版)

 
 
  编辑: 陈文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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