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上午,海东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全院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进行了动员和安排部署。
会议由副院长宋效国主持。院纪检组组长李生满传达了3月26日海东地委召开的“作风建设年”动员大会精神,全文学习了东办法(2007)23号文件,以及地委副书记秦国祥在全区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副院长秦炼武代表院党组就我院进行“作风建设年”活动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
院长杭旭作了动员讲话,就如何开好这次活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是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充分认识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认真解决法院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弘扬清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促使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廉洁从政,公正司法,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明确指导思想,正确把握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目标要求。我区法院开展这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发展全局,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和“发展与和谐”主题,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学习创新之风,强化机关效能建设,以进一步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核心,以思想建设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根本,着力解决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效率型、廉洁型人民法院,实现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有新突破,增强职能、提高效率有新措施,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有新成效,真抓实干、奋发进取有新气象,各项工作有新发展,为建设和谐海东、促进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制环境。
通过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县处级以上干部要努力达到以下目标,1、要增强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强化党的意识和执政意识,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使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得到增强,使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司法决策能力、司法管理能力和司法审判能力及驾驭复杂局面、处理棘手问题的能力不断得到提高,努力使班子成为具有务实、拼搏、开拓、创新精神的坚强领导集体;3、要加强领导作风建设;4、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使审判和其他各项工作在服务大局上有新思路、新举措,取得新进展。就各部门而言,要做到:1、强化服务群众意识,通过实现“公正与效率”,努力营造审判工作的优质服务环境;2、完善规章制度,促进执法规范;3、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4、规范工作程序,量化服务标准,确保法院工作运转的规范和公正。
三是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我院已成立“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形成了分工明确、职责清晰、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院主要领导和各部门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院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要狠抓工作落实,加强督促检查,严防活动走过场。
杭旭院长最后强调要做到“两不误,两促进”,把“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增强司法能力结合起来;把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全面完成各项审判工作结合起来;把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向先进典型学习的活动结合起来;把作风建设年活动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结合起来。 (作者:余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