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精神,促进全省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青海省加强农村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了加强农村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四个目标:一是农村牧区基层党员干部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二是农牧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有效维护;三是农村牧区基层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四是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政治保障有力。
《实施意见》明确了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即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营造农村牧区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范农村牧区基层干部行为;进一步完善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强化各项权力运行的监督;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党的方针政策和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切实解决损害农牧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切实加强对农村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负起全面领导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提出措施,解决问题,全面抓好农村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确保农村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作者:李向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