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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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上有了文件规定,我们这些农民工的娃娃在城里上学不用交借读费了!”2006年11月的一天,当35岁的李国栋听到一同干活的工友带来的这个激动人心的消息后,一蹦三尺高,快乐得像个孩子,虽然天气有些寒冷,但他的心是热乎乎的。
背景延伸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我省劳务输出工作的大力开展,越来越多的农民告别了传统的农家生活,选择进城务工,不少人还带着子女进城求学。据调查显示,在403名农民工中,就有27名农民工带子女随行,让孩子在所就业城市求学。可进城农民工子女在上学方面存在着诸多困难,尤其交纳借读费等不平等待遇让许多进城农民工倍感无奈。调查发现,农民工子女在城里读书一学年,包括借读费、赞助费在内的学费平均支出达1016元,占这些家庭总收入的11.42%。这些在城市里读书的农民工子女每学年都需要交借读费、赞助费等,每人平均缴纳费用448元。
面对大量农民工流向城市就业、子女入学费用高的情况,2006年,我省出台了《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农民工子女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等一系列规定。2006年11月7日,《省教育厅关于进城就业农牧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出台,这是我省第一次对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作出完整规定。但是,由于现行户籍制度与人口流动需求不相适应,导致农民工子女就地接受教育仍需支付高昂的借读费。进城农民工还在等待,等待政策全面落实的那一天。
专家点评
青海省社会科学院教授孙发平坚持教育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断提升义务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进城务工的农民规模持续扩大,其子女的数量也随之增加。由于居住地不稳定、人户分离、社会地位不确定性等因素的制约,给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全面普及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挑战。2006年,我省出台了《省教育厅关于进城就业农牧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这是青海省第一次对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作出的制度安排。但由于政策的模糊性以及缺乏具体的操作性,部分学校依然向农民工子女收取一定数额的借读费,从而使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陷入了尴尬境地。
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必然趋势,努力消除不利于城镇化发展的体制和政策障碍,妥善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仍然是当前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我们相信,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政策的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上的“歧视性政策”将会得到彻底纠正,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定权利将会得到切实保障。(作者:马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