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满昆仑——省十次党代会以来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综述
青海新闻网讯反腐倡廉,事关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改革发展的兴衰成败。省第十次党代会以来,我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保障,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反腐倡廉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正本清源,激浊扬清,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改善了政风,树立了正气,赢得了民心,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强化教育,夯实思想基础
反腐倡廉,教育是基础。五年来,全省各级党委、纪委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坚持以人为本,防范在先,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致力于使党员干部不犯错误,少犯错误。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联系会议制度,巩固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形成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合力。广泛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贯彻党章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了理想信念、从政道德、党纪条规、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广泛开展学习郑培民、梁雨润、牛玉儒、尕布龙、田青春等先进典型活动,利用王怀忠、孙多康等反面典型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新闻媒体积极开辟党风廉政专栏和专题节目,不断扩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各地区各部门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崇尚廉洁的社会风尚。通过坚持不懈的宣传教育工作,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法制、纪律观念大大加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逐步形成,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程度不断提高。
健全制度,形成防范机制
制度带有根本性、稳定性、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五年来,全省上下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坚持用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初步形成了有效防范腐败的工作机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务员考录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五年来,省本级取消行政审批项目577项,调整231项;许多地区和单位采取建立行政审批中心、行政服务大厅等措施,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服务质量有新的提高。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实效,省级和州市地实行了部门预算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全省县以上所有执收执罚部门实行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投资体制改革有效推进,实行了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和代建制。建筑、交通、水利、电力等领域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经营性土地出让实行了招标、拍卖、挂牌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全省通过政府采购节约资金近1.6亿元。加快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建立监督机制,强化对国有资产评估和产权交易的监管。切实加强了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管工作,市场中介行为得到有效规范。
加强监督,规范干部行为
监督是否有效,是反腐倡廉的重大课题。领导干部是权力的行使者,是监督的主要对象。五年来,各级党委纪委积极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深入探索有效的监督措施和办法,实行了三谈两述制度,廉政谈话8767人次、诫勉谈话1138人次、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3733人次,认真落实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要干部任免、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以及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讨论决定的规定得到较好落实。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进一步提高。省委建立了巡视机构,对8个州市地和部分省直厅局、大专院校、省属企业和县(市、区)党政班子进行了巡视,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了督促整改。省纪委监察厅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加强了对所驻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全面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了农村牧区基层及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及村务公开以及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迈进。
严格要求,促进廉洁自律
领导干部的行为事关党的形象,事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2006年,省委制定了《关于加强省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进一步规范省级领导干部从政行为。集中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共清理出超面积集资建房2831套,收缴超面积差价款1470万元;清理纠正超标违规乘座小汽车71辆;清理公款赊账吃喝款1207万元,清收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2767万余元,认真解决了领导干部违规兼任企业领导职务、拖欠或利用职权批借给亲友公款等问题。
执政为民,狠刹不正之风
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问题是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问题。五年来,各地区各单位坚决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农牧民利益的问题,土地补偿费基本发放到位;坚决纠正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累计清理2003年底以前拖欠工程款11亿元,清欠率为98.3%;清理出拖欠农民工工资3.2亿元,已清偿3.1亿元;坚决纠正了城镇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以及企业违法排污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认真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大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取得实效。连续5年在全省开展了政风行风民主测评排序工作,群众对政风行风的满意率逐年提升。
查办案件,严惩腐败分子
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五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检举控告申诉21595件(次),初步核实违纪线索2799件,办结216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71人,其中州厅级干部15人,县处级干部78人。通过查办案件挽回经济损失1.3亿元。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共立案查办商业贿赂案件63件,其中已查结42件,涉案金额1560余万元。
行政监察,保证政令畅通
行政监察是推进党和政府重大决策和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保证。五年来,重点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省委各项重大战略决策的贯彻落实开展执法检查,保证了政令畅通。对“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退牧还草等重点生态工程以及水、电、路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支农资金管理使用、惠农政策落实和扶贫开发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五年来,开展执法监察1228项,查出违纪金额4646万元,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650余万元。
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加强对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深入开展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投资环境治理年活动,为青海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设立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受理群众举报,追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有效解决了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的效率低下、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问题,促进政府机关转变职能,改善管理,提高了办事效率。
落实责任,增强反腐合力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保证。全省各级党委、纪委始终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手段,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专项考核,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从2002年起,连续五年对全省州厅级领导班子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考核,优秀领导班子比例从2002年的30%提升到2006年的83.3%。
一年花胜一年红。即将召开的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将为未来五年的发展描绘宏伟蓝图,反腐倡廉工作是实现发展蓝图的重要保证。相信在新一届省委的领导下,全省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将为青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作者:叶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