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4月10日、12日,省纪委分别召开州、地(市)及省直单位纪委(纪检组)负责同志座谈会,座谈交流各地区、各单位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进展情况。
会议传达了省纪委常委会就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强卫关于纪检监察工作指示以及以“作风建设年”活动统领反腐倡廉工作的有关精神,西宁市、海东等8个州、地(市)及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农牧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国资委等10个省直单位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就本地区、本单位开展“作风建设年”的进展情况做了汇报。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仁青加主持会议并强调,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确保活动抓出特色、取得实效。他在讲话中说,自省委作出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决定后,各地区、各单位普遍高度重视,行动积极,结合实际,周密部署,呈现出比较好的工作态势。
仁青加指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要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此,要进一步增强对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克服畏难、厌烦情绪;要把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与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形成有力的抓手,通过“作风建设年”活动,推动本地区、本部门工作有新的突破、新的起色;要认真学习省委书记强卫对全省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与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自觉践行“八个风气”、“五个特别”、“三个意识”,在自觉实践上下功夫,在身体力行上下功夫;要抓住重点,突出特色,追求实效。通过多种方式,查找本地区、本单位存在的、影响全局工作、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作风建设年”活动,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真正使“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要将活动搞得好、群众认可的地区或单位树立为典型,通过典型引导,推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健康发展。
仁青加强调,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抓住动员会、民主生活会等关键环节,查找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仁青加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纪检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本地区、本部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提出思路、方法、建议,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检查督促作用,确保“作风建设年”活动抓出特色,取得实效。(作者:毛翠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