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3月26日至27日,省委政法委召开全省州地市党委政法委书记工作座谈会,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李鹏新出席座谈会并讲话。李鹏新强调,要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大目标和总要求,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法委在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中的职能作用,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深化“平安青海”建设为抓手,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社会和谐稳定工作。
李鹏新强调,一要立足于构建和谐社会这一大局,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法委在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中的职能作用。各级党委政法委一定要坚持谋全局、把方向、抓大事,集中精力抓好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自觉承担起协同各级党委领导、监督、协调政法工作的重要职责,履行好各项职能,组织协调好政法各部门的力量,做好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各项工作。二要准确把握当前全省社会稳定面临的形势,切实增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党委政法委要清醒地认识当前全省维稳工作面临的形势,着力做好抓源头、抓基层、抓治本的工作,提高维稳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确保全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三要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主线,全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下更大的决心、花更多的精力,着力从源头上化解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初始阶段。四要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要把推进“平安青海”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抓手,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的新途径,深入推进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更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五要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各级党委政法委思想政治建设。重点要抓好各级党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思想政治建设,着力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通、作风优良,能够担当重任、能够创造一流业绩的政法队伍。要切实加强对政法各部门执法活动的监督,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政法部门的工作中得到全面落实。(作者:郑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