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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委会安排部署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http://www.qhnews.com   青海新闻网  2007-06-12 15:45
 

  安委会办公室安排部署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推进专项行动的有效开展,省安委会办公室立足实际,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为确保我省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省安委会办公室制定印发了(青安办〔2007〕23、24、25、26号)等可操性较强的指导性文件,对各级人民政府、重点行业和领域、工矿商贸企业、中央驻青及省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确定了具体工作重点,并落实责任。同时,为加强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重要性的认识,省安全监管局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青安监〔2007〕62号),明确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即要抓好直接负责监管监察的工矿商贸企业,又要支持协调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抓好落实,保质保量地完成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目前,各专业分组已陆续深入基层开展工作。

 
 
  编辑: 石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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