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6月12日上午,青海省与北京、上海、江苏和浙江人才开发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省会议中心举行。国家人事部副部长杨士秋、青海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秦丰到会祝贺,副省长马建堂代表青海省政府致欢迎辞,人事部办公厅主任周泽民、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司长毕雪融与五省(市)人事厅(局)主要领导参加了签约仪式。
在签约仪式上,合作双方分别签署了《人才开发区域合作协议书》,并共同开通了与青海省人才网络链接。《青海省2007年人才需求目录》也随着五省(市)人才网络开通的链接在合作方人才网站发布。这是青海省继2006年9月加入《西北地区与长三角地区人才开发与合作框架协议》之后,不断创新合作模式,主动寻找机遇,在人才开发领域实施的又一次跨区域合作,本次活动对推动五省(市)人才工作与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将产生积极作用。
根据协议框架,青海省与北京市和长三角区域内将在政府引导、市场推进、资源共享、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协调共进的原则下开展工作。通过磋商,五省(市)在高层次人才智力合作、信息交流与合作、人才招聘、专家互访、人才培训与交流、人事人才学术交流、人事资源共享、人才智力与经济项目对接、合作保障机制等多个方面达成了合作协议。双方共同建立了统一、开放、规范、高效的人才大市场和人事人才服务体系,为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多方位的人才开发合作与交流,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提高人才资源开发的能力和水平创造了广阔的前景。
杨士秋代表国家人事部对此次签约表示祝贺。他说,推进区域人才开发合作,是人事人才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强区域经济协作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此次协议的正式签订,标志着青海省与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的人才开发合作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这一举措必将推动西北地区与全国发达地区人才开发合作的深入发展,同时也会为全国人才开发区域合作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希望参与这次人才开发合作的五省市的人事部门,以此次签订合作协议为契机,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沟通协商,建立起有利于各方参与、密切联系、协调运转的合作机制;不断拓展合作领域,丰富合作内容,创新合作形式,形成优势互补、互惠共赢的良好局面,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马建堂在致辞中说,刚刚闭幕的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了“四个结合”的人才开发战略,这是我省人才工作长远发展的指导思想。这次我省与四省市共同建立区域人才开发合作机制,既是我省深化人事人才工作的重要组织形式和落实人才强省战略的积极措施,也为五省市人才开发工作共谋发展、相互交流和优势互补提供了平台,为我省学习借鉴发达地区人才开发工作的理念和经验提供了机会。随着五省市人才开发合作机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五省市将会在人才资源共享、高层次人才智力交流、人才培养和建立人才信息平台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将会在相互支持,互利互惠的原则下实现双赢。(作者:解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