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问:我的孩子在高二时参加了全国数学联合竞赛,并获得三等奖,是否可以加分?
答: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考成绩的基础上可以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增加10分投档;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增加10分投档;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增加10分投档。(以上三种情况仅是规定的部分内容,家长若有其他疑问,可直接到省招办咨询。)
问:外省考生想报考青海的大学,请问录取时会不会降分录取?
答:外地考生报考青海的大学,按考生所在地定的招生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没有降分录取一说。
问:考生家长在牧区工作了20年以上,考生在高考投档时就可以享受加20分的照顾吗?
答:我省规定,对连续在牧区工作15年以上(1992年6月1日前),现仍在牧区工作的汉族干部子女和世居牧区的汉族群众子女,其户口在当地、从小学到高中与当地少数民族子女接受同等教育条件者,由县以上组织、人事、劳动、民政部门证明考生家长工作年限,由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证明考生在当地就学期间,可照顾10分投档。其中,对玉树、果洛藏族自治州从初中一年级起一直在当地就读,父母在当地工作10年以上,现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职工子女,可照顾20分投档。
(信息回复由省招办提供 申海玉 幼丽 整理 高考政策咨询问答热线:0971-3978060、 35959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