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了今后五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突出强调要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青海。强卫同志在报告中指出:“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是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主要内容。”
省第十次党代会以来,我省经济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经济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各项事业不断发展,为建设和谐青海打下了良好基础。但也不能不看到,目前仍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譬如,我们与沿海、内地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城市与农村、不同阶层之间差距不断扩大,尤其是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教育、收入分配等方面,都存在较为突出的矛盾和问题。解决和处理好这些矛盾,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社会的日益和谐,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社会要发展,首先要和谐。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青海,离不开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地增长,同样也离不开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要做到人与自然和谐,就要保护自然、回馈自然,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要做到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必须把社会公平摆在首位,努力推进社会公平。为此,要努力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保障低收入群体的收入稳定增长,改善居住条件,促进医疗卫生福利事业,增加教育、培训和就业机会,特别是将广大农牧民群众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的范围,大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公共服务水平的提高,所有这些,对我们来说不仅是巨大的挑战,也是建设和谐青海的重要着力点。只有把这些着力点落到实处,才能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积极推进和谐青海建设,必须重视解决社会矛盾。近些年来,利益的多元化和贫富不均造成诸多矛盾,因此,正确处理和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尤其是人民内部利益矛盾就显得尤为重要。特别在我省这样一个多民族地区,要及时化解和正确处理民族矛盾、利益矛盾,就要贯彻落实好国家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在协调、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中,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从而使社会各利益群体的关系融洽协调,人民群众心情舒畅,社会各阶层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得以充分发挥,整个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推进和谐青海建设,说到底就是要按照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加强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省,解决民生问题,促进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力,走共同富裕道路,从而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营造安定有序、心齐气顺的社会环境,形成和谐社会共建共享的生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