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法,保证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维护法制统一,今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对与监督法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和工作性文件进行清理。
在清理工作中,各州人大常委会通过成立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向州属各县下发进行清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清理工作计划、指定专人具体承办清理工作等方式,明确职责,狠抓落实,积极开展有关工作文件的清理工作。
目前,全省各州及州属县市人大常委会共对103件与监督法相关的工作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出与监督法规定和精神不一致的工作文件64件。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和精神,已修订4件,拟修订39件,已废止或者停止执行14件,拟废止7件。(作者:韩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