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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鹏新就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提出明确要求
 
http://www.qhnews.com   青海日报  2007-11-01 08:01
 

  青海新闻网讯 10月30日,全省政法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会议在西宁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就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迅速在全省政法系统掀起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热潮,用十七大精神指导和谋划新形势下的政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鹏新要求,全省各级政法机关一定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党的十七大精神,把全体政法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十七大确定的各项任务和奋斗目标上来,迅速在全省政法系统掀起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热潮,为实现十七大提出的各项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做出不懈的努力。

  李鹏新强调,要坚定不移地用十七大精神指导和谋划新形势下的政法工作,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更加自觉地把政法工作放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格局中去谋划,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目标中去探索,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中去思考,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创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高效、权威的法制环境作为政法机关的首要职责,把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作为政法工作的重要目标,把维护稳定、保障发展、促进和谐、健全法制、服务群众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任务,不辱使命、恪尽职守,不断开创全省政法工作的新局面。在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进程中找准定位、有所作为,始终坚持把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政法工作的根本指针,始终坚持把依靠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作为推进政法工作的根本保证,始终坚持把促进社会持续和谐稳定作为衡量政法工作的重要标准,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政法工作永恒的价值追求,始终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宗旨,始终坚持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政法工作的重要任务,始终坚持把促进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作为政法工作的重要责任,始终坚持把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作为推动政法工作的重要基础,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这一大局,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推动政法工作创新发展。

  李鹏新强调,要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同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在狠抓落实、务求实效上下功夫。更加注重运用多种手段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最大程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更加注重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更加注重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确保社会安定有序;更加注重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地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更加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社会关系,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更加注重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更加注重普法和依法治理,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更加注重深化平安建设,确保全省社会治安状况持续好转;更加注重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更加注重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要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同做好当前工作、谋划明年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确保“两节”期间和换届期间全省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确保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真正取得实效,为实现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和奋斗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作者:建华)

 
 
  编辑: 紫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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