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11月13日下午,国务院召开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电视电话会议。在青海分会场,省委常委、副省长徐福顺就我省学习贯彻好《突发事件应对法》作出了安排部署。他强调,要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急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促进应急管理工作从被动应付向常态管理和源头管理转变。省直厅局、企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在青海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徐福顺指出,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重要意义。《突发事件应对法》已于11月1日正式实施,它的颁布实施意味着我国应急管理工作在法制化轨道上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将对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进一步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特别是推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要切实把握《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在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中,要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重点,注意把握关于突发事件管理体制问题、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准备问题、突发事件的监测和预警问题、应急处置及事后恢复重建问题、法律责任问题等主要内容,并切实贯彻到应急管理各个环节工作中。
徐福顺强调,要结合十七大精神的贯彻落实,认真抓好《突发事件应对法》贯彻实施工作。既要利用传统宣传手段,又要充分发挥现代传媒作用,既要让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掌握这部法律,也要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这部法律。要进一步依法修订和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使预案进一步符合《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和要求。同时,要加强应急管理基础工作建设,通过建立较为完善的应急管理体系和基层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努力提高应急管理的综合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和重点隐患区,做到预防在前、预案在先,促进应急管理工作从被动应付向常态管理和源头管理转变。(作者:东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