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厂
四分厂位于二二一基地以北1.5公里处。总占地面积156479平方米,建筑面积22984平方米。
四分厂为火力发电厂,负责基地的供热水、供暖、供电。该分厂是二二一厂退役时惟一被海北州整体接收利用的厂。有两台60年代上海和苏联制造的1.2万千瓦的火力发电机组,目前仍在运行中,负责西海镇的“三供”任务。
该厂建筑及设施设备完整。2004年被西部矿业整体接管保护利用。
五分厂
五分厂位于二二一基地以西10公里处。原为基地供水厂,最大设计供水量为2万m3/日,1993年整体移交海北州利用。
六分厂
六分厂位于二二一基地以西7公里处。总占地面积3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270平方米。
六分厂为爆轰试验厂。有整体浇筑的钢筋混凝土机械室、炸药或武器存放室、观测室、钢板实验墙、土质防护坡、砂坑等构成的608、610、614、636、651、656等试验工号和一个钢筋混凝土靶墩(170—1号)、一个天然临时试验靶场(170—2号)以及废料填埋坑等组成。该厂主要是根据不同的试验目的和规模分别进行爆轰冲击波试验、核武器冷试验、常规武器试验等,以获取所需的各种能量和技术参数。该分厂共进行了16次大型核试验,其中1964年6月20日在656工号进行了第一次原子弹一比一全尺寸爆轰模拟冷试验。
该分厂建筑保存基本完整。656工号现被开发成旅游景点,设立了基地展馆。
七分厂
七分厂位于二二一基地以西6公里处。总占地面积1786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500平方米。七分厂曾是放射化学和中子物理试验场所。有701、708 、713—2、717、725、726等主要工号。701工号为核物理研究试验车间。708工号为废物库,半地下建筑,内建有126个废物坑,总体积456立方米,只启用过4个,存放过713—2工号的废物。713—2工号为放射性源库房,用于存放化学和核物理研究用的标准源。717工号主要进行放化分析,曾操作过裂片元素和少量钚239元素;725和726工号在七分厂西南约1公里处,为两个半地下钢筋混凝土的天然蒸发池。该厂是二二一基地服役最短的一个分厂,1965年建厂到1969年退役共使用了四年的时间。
现该分厂只剩部分建筑物轮廓。(作者:马福明杜文林拉毛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