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12月21日,省综治委全体会议在西宁召开。会议总结工作,分析形势,安排部署了全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省长宋秀岩出席会议并讲话。她强调,要坚持以十七大精神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青海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宋秀岩指出,党的十七大报告关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建设和谐社会”、“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等方面的重要论断和重大部署,对于我们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从更高层次、更高水平、更高起点上谋划好、落实好新形势下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不断开创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局面。要进一步坚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政治方向,坚持以人为本,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为促进社会和谐奠定基础。要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针对性,努力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更加生动活泼,富有成效。
宋秀岩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力争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新进展: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整合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形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总体合力;二是要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三是要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完善社会服务管理体制,加强社会建设,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利益机制:四是要进一步坚持预防为主和专群结合,有效提高对社会治安局势的驾驭能力;五是要进一步增强打击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严厉打击各种严重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六是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为落实依法治国方略营造良好环境;七是要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农牧区乡镇的基层政权和基础建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创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宋秀岩强调,综治委成员各单位要认真研究本部门、本行业在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中的地位作用,不断查找薄弱环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平安青海建设中,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各级综治委及其办公室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协调组织能力,推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实。要发挥好各专门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指导,充实力量,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的工作,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不断有所突破,取得新的成效。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李鹏新主持会议。省政协副主席陈瑞珍、省军区副政委林建忠、武警青海总队总队长王成等领导出席会议。(作者:洛桑才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