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曾经为看病发愁的农牧民笑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让他们卸下了沉重的负担;城镇居民笑了,城镇居民医保让他们看病心里有了底;低保群众笑了,看病花钱无论多少,有政府埋单……
共栽大树遮风雨
盘点2007年最值得分享的一件事,那便是城镇居民医保在我省启动实施。这项惠及全省125.8万城镇居民的阳光政策,让老百姓倍感温暖。
“刚刚逃过一场生死劫难。”杨洪生说。深陷的眼窝和身上一根根清晰可见的肋骨,让47岁的杨洪生看起来要苍老许多。
杨洪生原是某工厂的一名工人。几年前,他下岗了。4个月前,他突然感到吃饭无法下咽,经检查被确诊为食道癌。杨洪生说,“就我家的经济条件,这个病根本没钱治。”杨洪生哽咽了。
为了看病,杨洪生和妻子省吃俭用存的两万多元钱很快花光了。“到现在花了几万元,总算捡回一条命。这还得感谢城镇居民医保的好政策,前些天已经拿到报销的近三万元医药费。”杨洪生憔悴的脸上露出宽慰的笑容。
2007年6月,我省启动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让全省的未成年人、老年人、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转为城镇户籍的被征地农牧民,以及城镇其他非从业人员都享受到了这项改革开放的成果。只要按照不同的比例缴纳参保金,就可以享受省级医院住院费用补助比例40%、市(县)级医院补助比例5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助比例60%的报销。
心里踏实了
湟中县大源乡地跃村的刘桂兰今年4月做了心脏手术,花了一万多元,但这没有给刘桂兰家增添太多的负担。不久前,合管办为她报销了六千多元的医药费,这得益于刘桂兰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今年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才把这个老病根给挖掉了。要放在以前,我这病也只能拖着,看不起呀。现在可好了,能报这么多医药费,看病再也难不住咱庄稼人了。”59岁的刘桂兰对记者说。
2003年6月,我省启动了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牧区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农牧民每年只需缴纳10元钱,就可以享受省级医院住院费用补助比例30%、市级医院补助比例40%、县级医院补助比例5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助比例60%的报销。2007年,省财政又提高补助标准4.3元,参合人员人均标准达到54.3元。
医疗费用降了
我省已初步建立起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及基本框架。据统计,2006年西宁市人均门诊费用较2005年下降4.8%,人均住院费用下降8.7%。
目前,青海省已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71个,服务人口覆盖率达90%。已有10所城市公立医院分别与1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了对口支援协议,初步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上医院”的目标,不仅方便群众就医,而且减轻了医疗费用负担,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作者:幼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