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精神,控制固定资产投资特别是“两高一资”行业投资过快增长,12月25日,国家相关部门联合召开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常委、副省长马建堂在青海分会场出席会议,并强调,要充分认识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好项目建设关,努力增加有效投资。
马建堂指出,新开工项目管理不仅是投资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全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对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调整和优化投资结构、维护正常的建设秩序的重要意义。要坚决贯彻落实好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切实把加强新开工项目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抓好、抓实,在源头上把好项目建设关。
马建堂要求,要进一步严格规范投资项目新开工审核制度,严格执行投资项目新开工的八项条件,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进行审查,严格执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范围和程序。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切实建立完善新开工项目管理联动机制,逐步建立新开工项目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同时,省级各部门要加强对下级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严格管理,强化对新开工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
马建堂强调,目前我省正处于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要缩小与其他地区的差距,尽快改变落后面貌,仍需要我们继续坚定不移地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充分发挥项目对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支撑作用。要优化投向。全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投资观和崭新的机遇观、项目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坚持有保有压、分类指导的方针,调整投向,积极引导新开工投资项目向国家鼓励和支持的产业倾斜,努力增加有效投资。要做好前期。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我省实际和优势出发,依据国家产业政策,提前谋划项目,提前抓好新开工项目的审核、环保、土地和节能审查等前期准备工作,提前落实好供水、供电、运输、资源配置等外部条件。要服务督促。通过服务和督促,指导项目业主按照国家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前期工作,确保项目的有序接替和投资的适度增长,通过合规项目建设推动投资结构的优化升级,提高投资和经济运行的质量、效益,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作者:解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