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3月18日至20日,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穆东升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下,就海东地区基层群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他指出,各级群团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建设成为学习型、服务型、效率型、创新型的群众组织。
在为期三天的调研中,穆东升一行先后深入到化隆、循化、民和和乐都县实地调研群团组织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建功立业活动,了解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落实情况,与各县党政领导、群团工作者、农民和职工代表进行座谈,交换了谋划发展、推动发展以及评价发展的意见。
在听取海东地委和各县工作汇报后,穆东升指出,各级群团组织要充分认识群团工作在党和政府工作中、在加快经济发展中、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做好群团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到把工作重心定位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大局上,定位在党中央和省委的新要求上,定位在广大群众的新期待上,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作用,贡献力量。
穆东升指出,各级群团组织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建功立业,大显身手。要坚持把竭诚服务群众作为群团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使群团组织成为职工之家、青少年之家、妇女之家和科技工作者之家、残疾人之家。要根据职工、青年、妇女、科技工作者和残疾人的不同思想状况和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加强道德建设,开展和谐创建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改革、支持改革,积极参与改革。要发挥群团组织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广泛地和群众交朋友,做好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化解人,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多做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工作,多做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真正替党委、政府解难,为广大群众解忧。
穆东升强调,各级群团组织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诉求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维护机制。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维护职工、群众、青年、妇女和科技工作者、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协助党和政府解决好群众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卫生、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权益以及看病难、上学难、住房难等问题。
穆东升指出,各级群团组织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塑造群团组织的新形象,把群团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服务型、效率型、创新型的群众组织。他还就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加强群团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作者:叶文娟 李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