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互联网联动辟谣工作,加强互联网辟谣公益宣传,根据中央网信办统一部署,现公开征集第七届互联网辟谣优秀作品,请按要求及时推荐和报送符合征集条件的辟谣作品,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征集
(一)征集时段和作品
2024年5月至2025年3月期间,创作、生成的符合征集条件的互联网辟谣作品。其中,作品虽非本时段创作、生成,但在本时段内对作品主题、文案、案例、时间等内容进行更新的,也包含在内。
(二)征集方式和对象
面向青海省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包括单位(团队)、个人。
(三)征集数量和期限
作品征集数量不限,征集日期截止2025年3月9日。
二、作品分类
作品分为文字类、图片类、音视频类、重大辟谣专题和优秀辟谣平台(账号)5大类别。其中:
(一)文字类、图片类、音视频类作品
主要指网络辟谣文稿及长图、H5、动漫、音视频等新媒体作品。
(二)重大辟谣专题
主要指面向社会公众打造的重大网络辟谣宣传主题活动,开设的网络辟谣专题专栏,以及有关网络辟谣的特色产品或功能、有关单位组织开展的网络辟谣专项活动等。
(三)优秀辟谣平台(账号)
主要指专门开展网络辟谣与科普工作的网站、APP、新媒体账号等。
三、评审标准
(一)舆论导向
符合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有效引导舆论,体现时代精神,有利于推动网络文明建设。
(二)原创性
报送作品应为征集时段内原创作品,报送单位或个人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涉及版权问题。主办方享有获奖作品除署名权外的展示、宣传等权益。
(三)权威性
内容权威,有公信力,在行业或领域内发挥一锤定音的作用。
(四)专业性
事实准确,来源规范,表述科学,在相关行业领域内具有较强的专业性。
(五)时效性
针对谣言或误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第一时间澄清谬误、解疑释惑,挤压虚假、错误信息的传播空间。
(六)传播性
作品传播范围广,社会关注度较高,在自有终端及各大平台阅读量、转发量和留言评论等较多。
(七)“重大辟谣专题”和“优秀辟谣平台(账号)”的评审特别说明
除上述标准外,还应满足以下要素。议题设置:围绕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话题主动策划,辟谣议题具有预见性、针对性、创新性。呈现方式:内容品质较高、形式新颖且让网民易于接受、乐于传播。具有较强吸引力、感染力、可视化。活动效果:有较好的社会反响,形成了一定的品牌效应,发挥了澄清谬误、遏制谣言的积极作用。
四、推荐和报送渠道
符合征集条件的辟谣作品按以下方式推荐和报送:
(一)重点作品渠道
是指征集对象初步判断自身作品质量较高,具有一定的行业水平和代表性,重在参评、冲击各类奖项名次。重点作品由省委网信办先行征集后,统一向中央网信办推荐和报送。其中,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725276519@163.com,纸质版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传真至0971—8485660。
(二)社会作品渠道
是指在重点渠道外,由征集对象自行报送参评。社会作品请登录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官网“作品征集评选系统”(https://zptj.piyao.org.cn/)进行报送。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五、作品报送要求
(一)作品格式
1.文字类。已公开发布的新闻报道、评论等文章,针对谣言或误区及时发声、解疑释惑,主题突出、层次鲜明、逻辑清晰、行文流畅,字数3000字以内,格式为Word或PDF。
2.图片类。构思巧妙、色彩和谐、构图精美的辟谣漫画、条漫、海报、长图、H5等作品。提交格式为JPG、PDF,单个图片作品大小在5MB以下,且不低于300像素;H5格式需提交网址链接。
3.音视频类。突出辟谣题材,力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注重思想性、艺术性、公益性相统一,富有强烈的时代气息和艺术表现力、感染力,鼓励作品形态、表现形式手段创新,歌曲、MV、动画、微纪录片、微电影、公益广告等不同体裁类型的作品均可。具体要求如下:
(1)格式为可兼容的主流音视频格式(包括MP3、WAV、MP4、MOV、MPEG等),横竖屏皆可。
(2)视频声音和画面需保持同步且清晰。音频作品确保声音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以及音量忽大忽小等现象。单个音视频作品时长原则上应控制在5分钟以内。
4.重大辟谣专题和优秀辟谣平台(账号)。作品需填报网址链接或活动方案、媒体报道等,并附文字说明材料,介绍基本情况、特色亮点、取得成效等,文字1000字以内,格式为Word或PDF。
(二)报送格式
作品上传时,文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单位/作者+作品名称+作品类别(如文字类)”,选择对应的应征类别进行报送,同一个作品不可同时应征多个类别。同时,作品要撰写一个作品简介,包括但不限于单位(作者)、作品名称、作品主题、创作背景、创作意义、传播效果、发布链接、首发网站平台、作品封面(截图)等,字数不超过300字(重大辟谣专题和优秀辟谣平台(账号)除外)。
联系电话:0971—8483520;17725276519
联 系 人:何鸿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