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消防通道,禁止占用!心细的市民不难发现,如今在很多单位或是高层住宅区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路面,都施划上了黄色网状实线,这个黄色网状线就是我们的消防通道禁停标线,也是守护我们生命安全的“生命线”。11月22日—23日,记者通过走访发现,西宁市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识越来越强,大部分车主都能自觉不去占用消防车通道停车。
消防通道的“空地”,你不能占
近两日,记者在走访时发现,不论是繁华的街区还是安静的小区与办公区前,只要是施划了消防车道标线的区域大家都能自觉不去占用,不去停车。“单位上组织了一场消防演练,通过消防员的视频讲解让我真正意识到,消防车通道就是‘生命通道’,不能自以为不会发生意外,就占用消防通道的‘空地’,这是在跟生命开玩笑!不仅自己不能占用,还有义务劝导其他人不要占用。”市民吴军说道。
“这个消防车道标线已经施划了很长时间,过去确实有很多市民因为找不到车位,尤其是到了晚上,一不留神就会有人将车停在消防车通道上。现在大家都很自觉,就算多绕几圈找车位,也不会占用消防通道。”夏都大街一停车场工作人员对记者说道。“两年前,我母亲所居住的小区发生了一次小火灾,差点因为有人乱停车,占用了消防通道延误救援,如果不是因为大家合力将车推到了一旁的绿化带,后果真是不敢想象。我们应该人人争做‘义务消防员’,把危险杜绝在萌芽状态。”市民杨清海说道。
471个!这些“小黄线”就是生命线
“近年来,随着私家车越来越多,车辆乱停乱放、堵塞消防车通道的现象确实屡禁不止。在全国因消防车通道被堵塞,发生火灾时消防车无法靠近现场的问题也时有发生。因此,施划出醒目的消防通道标识标线很有意义。”一小区物业消防管理人员贾师傅说道。近年来,西宁市将消防车道治理纳入“三年行动”,截至目前,完成老旧小区消防车道标线施划471个,与公安交通部门建立《对机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查处移送机制》,累计完成307起移送案件,交警处理140起。同时,西宁市消防部门联合交警、城乡建设、城管、房管等部门同步开展整治行动,按照职责分工,有效推进。将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对乱搭乱建彩钢板房、乱设摊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停车位进行全面清理、整改,督促规范车辆停放秩序、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并纳入公司年终考核重要内容。截至目前,累计办理“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1321起,移送交警部门527起。
注意!占用消防通道延误救援要担责
日常看上去不起眼的一条通道,在火灾发生时,它就是“生命通道”。“前段时间消防人员来我们小区做宣传,我才知道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延误救援,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市民赵明军对记者说。占用消防通道,延误救援,究竟要担什么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三项,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