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警察同志,我在城关镇沙巴图村林区发现一只大鸟,看样子受伤了,能否救助一下。”3月16日,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林区治安巡逻和防火宣传过程中,接到群众求助电话。
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发现一只类似“鹰”的飞禽在地上不断挣扎。经初步检查,飞禽左腿根部断裂,基本丧失活动能力。为避免飞禽再次发生意外,民警将它带回派出所,并联系了森林警察大队民警。
经大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辨认,确定受伤的“老鹰”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大鵟 。大鵟是一种大型猛禽,栖息于山地、山脚平原和草原等地区,也出现在高山林缘和开阔的山地草原与荒漠地带,喜欢停息在高树上或高凸物上。
目前,大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已联合大通县林草局将受伤的大鵟送往青海省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