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记者 陈郁 报道)6月18日,记者从青海省农业农村厅了解到,据农业农村部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子系统审核确认,2023年我省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达到91.1%。
2023年,青海省坚持以中央专项投资为引导,农机购置补贴和专业合作社自筹相结合的方式,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在全省5个县(市、区)投入项目资金1231万元,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其中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投入中央资金192万元;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投入中央资金192万元;海东市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投入中央资金200万元;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投入中央财政资金327万元;西宁市湟中区投入中央财政资金320万元。由于2023年持续高温和冰雹等恶劣天气的影响,我省今年秸秆产生量大大降低,据台账显示,2023年我省主要农作物秸秆产生量为259万吨,可收集资源量为227万吨,利用量为207万吨,其中肥料化利用74万吨,饲料化利用111万吨,燃料化利用21万吨,基料化利用、原料化利用共计2万吨。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率为91.1%,较上年提高0.44个百分点。
目前试点县(区)秸秆农户散用水平、收储运专业化水平、“五料化”利用水平取得显著成效,初步形成了适合我省实际情况的利用模式。为深入推进我省农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下一步,我省将在秸秆综合利用提档增质方面下功夫,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将秸秆综合利用与年度“三农”重点任务要求紧密结合,坚持农用优先、产业导向、多措并举,推动全省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和能力稳步提升。